吕冬梅今年25岁,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妈,最大的孩子已经12岁,也就是说吕冬梅生孩子时才13岁,这实在是不可思。 如今吕冬梅突然离开夫家,不愿意跟丈夫一起过了,丈夫郭春生在寻找妻子的时候,牵出了十几年前的拐骗案。这件事情还得从1997年说起。 郭春生说:自己从小就是能吃苦的名,父母都走了之后就跟叔父一起生活,而他的叔父也在12年前病故了,家里经济十分紧张。郭春生就变卖了家里的财产做起了贩卖山羊的生意,但是在吕冬梅所在的村子租了房子,一边放羊一边贩羊,就在哪里认识了吕冬梅。 那时候他们一起看电视,他去放羊,吕冬梅就在家里看着他,等着他回来,当年吕冬梅只有13岁,两个人在交往中渐渐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而吕冬梅的家里也突然发生了变故,生活条件不好,于是郭春生对吕冬梅说,要不你跟我走吧。就这样吕冬梅跟着郭春生走了。 郭春生让吕冬梅不要告诉家里人,而吕冬梅也没有告诉任何人。郭春生说如果你家里人知道了肯定不让你走的,我们岁数差那么多,而吕冬梅说,既然我答应跟你走了,我死也要跟你死在一起。显然,吕冬梅当时是知道“跟我走”到底是意味着什么。 现在吕冬梅说,当她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时候,自己还没有意识到是在当郭春生的老婆,而他们也没有领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他们还不是夫妻。而吕冬梅现在也不想跟丈夫过下去了。 法律人员说,男女双方发生性关系是女方不满14岁属于强奸犯罪,而他们现在的关系呢在1994年久否认了是婚姻关系,而他们当时连适合婚姻都不属于,只是属于一种同居关系,当事人是可以自己解除关系,但是牵扯出的第三方关系,就是孩子的关系,作为父母,他们都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法律规定的义务。 面对妻子的绝情,郭春生只能希望妻子在看到可怜孩子的份上再次回到这个家。 经过协商,吕冬梅愿意带着小儿子在身边上学,但是就是不愿意回到那个家。 5 }% y* \3 Y)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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