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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山东严打到此一游:风景名胜区刻字立碑最高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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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日,山东省通过《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条例》规定,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演艺活动或者刻字立碑、设立雕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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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1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文明现象太多了 这样子好啊  一下子罚这么多 看谁还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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