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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女子街头斜穿马路被拦后撒泼:让你最大领导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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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31日下午交通晚高峰,天桥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天桥南路口执勤时,一辆电动车试图从路口斜穿马路,根据交警支队“对可拦截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当场拦截查处”的原则,民警疾步上前把电动车拦了下来,要求车主退回路口从斑马线过马路。
     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女车主不但不配合执法,而且张口就指责民警:“我在路口左转弯跟着过马路有错吗?把我撵到这里,差点把我薅在地上,还出口伤人!”女子情绪非常激动。
     由于女子被拦停的地方在机动车道上,不但阻碍交通而且存在危险,民警要求女子下车到路旁。女子坚决拒绝,声称交警骂人,口口声声要求民警道歉。听到争吵,多名民警赶来支援,但不论怎么劝说,女子就是要求交警道歉,不然就在马路上住下,把路全堵了。
经过车辆纷纷避让,路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主也停下来围观,女子见到此情更来了劲,口口声声说着让“老少爷们评评理”。
      天桥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伊兵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对女子表明身份,告诉她如果不理解民警可以给她解释,但必须先挪到路旁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这时,女子依旧歉拒下车。伊兵遂对其进行警告,若不配合执勤将采取强制措施,一直警告了三次,女子才松了口答应下车。
     女子下了车,坐在地上再次称“不走了”,要把路堵上。“我就在这儿不走了,让你们最大的领导见我”。
     三次警告无用,民警对女子采取了强制措施,对其上了约束警戒,将其带到了交警中队。女子依旧不服,持续跟交警论战,称自己没有错,质问交警为什么打人骂人。交警最终拨打了110,将女子移交派出所处理。
     到了派出所女子慢慢冷静下来,向民警承认了错误表示了后悔。民警介绍,女子的行为已经属于妨碍执行公务,但情节较轻,遂给予其行政警告处罚。民警经过核查也确定了女子的身份信息公开曝光。女子现年40岁,山东菏泽人,全名南某景,在济南从事装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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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算老几啊   还要见最大领导  你好意思说出口  你是想更多人知道你的丑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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