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是广元城区人,在朝天区一事业单位上班。昨日一早,她像往常一样开车去朝天上班,行至东坝水柜路何家沟段时,不小心撞到路边的路灯基座,车头受损严重,也撞坏了路灯基座,还好人没大事。 缓过神来后,李女士下车查看了现场,当时事发路段并没有监控,也没有多少过往车辆。李女士说,“当时就没想过要迅速离开,而是打电话找了城管、路政处、公路局等单位,看看路灯是由哪个单位管理,我已做好了赔付的心理准备。” 打了几处单位的电话后,李女士也没搞清楚路灯到底属于哪个单位管,最后只得向晚报记者求助。另外,李女士也给保险公司打去电话,希望能到现场做责任认定。 最终,在晚报记者的帮助下,联系到了路灯管理单位广元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对方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10分钟左右就赶到了现场。 平安保险公司广元支公司工作人员雷建接到电话后,也赶到了现场。他说,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就是查明事故真实性。李女士出了这样的事故,下一年购买保险的费用会受到影响,对于损坏的公共财产保险公司也会协助尽力赔付。 “从上午8点到11点,我前后打了40来个电话。”李女士说,“等待期间,有人告诉我如果事发路段没监控又没人看见,可以迅速离开,没必要等着挨赔。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最初想到的就是解决问题,而不是逃避问题。” 李女士说,由于自己的不小心损坏了路灯基座,这是损坏了公共财产,她要是一走了之,良心上过不去。 通过现场查看,广元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称,被损坏的路灯基座究竟要花多少钱,还需要回去核实,还要让专门的人员前往维修。“李女士的这个行为是一个很负责的行为,要是每个车主都能这样,我们的工作也好做多了。” 4 |0 I) A' w, J& e- q8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