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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51岁男子偷完东西自己摆摊卖掉 料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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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一名51岁的李姓男子,有窃盗等多项前科,从各地传统菜市场偷遍了,甚至还「偷窃销赃一条龙」,2017年2月至3月间到嘉义朴子市第二公有市场偷窃,共有12家摊商受害,其中一名卖卤鸡脚黄姓摊商说」
     李姓男子偷窃前科累累,原先在台中市的跳蚤市场摆摊,之后却开始到云林、嘉义等地菜市场偷窃,而且什么不值钱的配料也要一并搜刮,让摊商损失惨重,今年2月先到朴子市第二公有市场连偷7间,当警方正调阅监视器画面锁定他时,3月又到同一地点,这次共有5家摊商受害。黄姓摊商气得说,「要卤鸡脚时发现,所有配料都不见了!」
     黄姓摊商说,「这小偷真正是夭寿骨!」因为连冰糖、醋、糖精都要偷,「根本没办法卤鸡脚了!」猪肉摊商也说,小偷偷走价值3000元台币的猪肉,「那时候肉价正贵,根本做白工了!」警方循线将李姓男子逮捕后,发现他所有偷来的赃物包括面摊的黑醋、晾干的香肠、蒜头、菜刀、葱头、磅秤等,把这些东西都搬到自己的跳蚤市场摊变卖,可以说是「偷窃和销赃一条龙」。
     不过李姓男子被逮后说词反覆,一开始说是要帮妈妈筹措医药费,后来在云林落网时,又说是妻子要医药费,不过由于他是窃盗惯犯,被逮回朴子警分局,讯后仍被依照窃盗罪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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