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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因后视镜要了一条人命 车上父亲一句话 儿子多坐几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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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珠海金唐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东堡路南方软件园路段有一男子躺在路边,满头鲜血,民警马上赶往现场,只见一名伤者侧躺在路边,头部附近有一大滩血迹。% [6 @( N/ _; v% v5 _$ a
     珠海金唐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吴警官:到了现场之后,120已经到达正在抢救。医生在抢救过程中,宣布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只有伤者在现场,无任何车辆。
  \" H  A% ^# V. j      吴警官:在东岸村里面有个卡口有视频录像,可以清晰看到行人(死者)出来的方向。出来之后后面跟了四辆车,最后一辆车是报了警的。
$ w& S0 j. g, F       民警对四辆车一一进行了排查,后面三辆车的司机都反映经过事发路段时,伤者已经躺在路上,其中第二辆车的司机隐约看到事故的瞬间,是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加速,撞向路边一位行人。
6 G* Z9 k3 ~1 L+ I4 L     于是民警锁定了嫌疑车辆为第一辆白色小车。之后民警联系车主郑某到大队调查,这时郑某已经更换了衣服,车子的挡风玻璃也已经更换。在大队,郑某坦承,死者确实是被自己撞到。
% Y+ Q2 V" f. q% H; C' J0 Z     郑某驾驶的白色小车的其中一个倒后镜并没有打开,郑某见状马上打算靠边停车关上车门,谁知慌乱之下竟然踩错了油门,撞向了当时右侧路边的行人。郑某慌乱下准备报警,当时郑某父亲说了一句"你赔不起的",郑某被吓得脑袋一片空白,于是选择了逃跑。9 ]- ^1 t8 w# n( M0 Y, Z9 b
     目前,郑某已被刑事拘留,将面临法院的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6 {2 T) q; o1 q7 A. c1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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