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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姐姐到弟弟所住宾馆"蹭澡"被电身亡 宾馆: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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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7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陕北小伙小梁在8月20号跟朋友入住到西安大兴路一家宾馆,21号清晨六点左右小梁的姐姐来到酒店准备带着小梁去看病,顺道洗澡时发生了意外。
    小梁:“当时我还睡着,我姐说要洗澡,没过多久我就听见摔倒的声音,我赶快打开卫生间的门,看到我姐靠在门上,手里还拿着花洒,我就赶紧移开花洒,结果我也被电了一下。我喊她,但她没有任何反应。”
     随后,小梁的朋友和宾馆老板打电话叫来120急救车把姐姐送到大兴医院进行抢救。
     医生称,人送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属于院前死亡,在病人的身上没有发现明显的电击伤,所以医院在“电击死亡”的死因后面打了个问号,如果要确认死亡原因必须申请尸检。
     据了解,宾馆老板是在一年前从别人那里把宾馆接手过来的,至于电热水器用了多久,为何会漏电等问题,老板表示并不知道。
     宾馆的老板娘表示:“我老公进入卫生间时,电热水器插头并没有拔下,当时热水器水温显示只有三十几度,应该洗的比较着急。”
    在这个女老板看来,出事女子梁某来宾馆洗澡属于“蹭澡”,对于这一点,宾馆自认为做了应有的提示。
    记者看到,大兴宾馆的墙上确实贴有两张“温馨提示”。
     提示一:各位房客,为了你和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严禁留宿他人和带陌生人员洗澡,如不遵守发生事故,一切自负!
     提示二:洗澡插座一定要插到位,防止漏电!不听劝者,后果自负!
    根据这个女老板回忆,出事女子梁某是在清晨六点左右进入到弟弟入住的房间,当时宾馆前台的确没有人值守,直到出事后才知道房间里多了一个人。
    在小梁看来姐姐是在宾馆洗澡时身亡的,大兴宾馆应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宾馆老板认为小梁姐姐属于“蹭澡”,并且他们先前已经做了提示,应该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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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7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没在你们酒店消费  但是在你们酒店出的事故  你们存在管理不当吧?也有该担点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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