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1点左右,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西街发生一起事故,并不复杂的事,二人协商了5个小时才解决。 据当事人出租车司机李师傅介绍,他开着红色现代出租车由南向北行驶时,突然从附近一小区里跑出来一只白色小狗。 李师傅躲避不及,出租车将小狗撞倒,这时从小区里跑出来一名女子去抱被撞的小狗,小狗反口咬了这名女子的手指。 这下该名女子生气了,明确告诉司机李师傅,要赔偿300元钱,少一分钱都不行。 女子表示,这300元钱分配是,先带小狗去宠物医院治病,拍个片子看那受伤了。另外,手被狗咬伤也是因撞狗造成的,需要打狂疫苗。要300元一点不多,也不是讹他,不拿钱就别走。随后把小狗抱进出租车后,坐在车里。 李师傅则认为,狗没有栓绳子且无饲养证,怎么能证明这只狗是你家的? 无奈之下,李师傅拨打110报警,可是110民警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表示这属于交通事故,不归我们管,让交警大队处理。 交警大队的答复却是,这起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不能理赔。 即使这样,这名女士抱着小狗还不让出租车离开。双方只能研究私下解决,出租车司机同意拿出50元钱赔偿,遭拒。 下午4点30分左右,车主来了,同意赔偿王女士100元,王女士仍然不同意。 出租车车主拨打110报警,民警再次来到现场,对双方进行协调。 经过10多分钟劝说,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赔偿了12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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