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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4点,一男子驾驶电动车行驶在屏山大道由西往东方向的机动车道上,因其交通违法行为被协管员拦下,协管员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处罚,不料该男子突然一拧电门,电动车又加速朝着太平西街的方向冲去,电动车左后视镜拖带协管员十余米后,协管员摔倒在地,随后电动车撞向路边快餐店,撞倒了停放在店门口的一辆电动车后,又撞向前方的潲水桶后方才停了下来,民警立即上前将电动车驾驶人控制住。 特勤大队民警刘华介绍,该男子姓黄,事发时驾驶一辆牌照为桂BH****的两轮电动车,被协管员拦停后,拒绝配合执法,想要沿着太平西街逃离现场,被他控制之后,他闻到了黄某身上的酒味,黄某还涉嫌酒后驾驶电动车。9 k9 j: h. S- w
7 N( Y' p' g6 u& t( f 被民警控制的黄某情绪激动,脏话连连、出言不逊一度辱骂在场的民警和协管员,在等待增援警力的时候,黄某趁刘华不备,挥拳朝他肚子打去,随后黄某被刘华及周围的协管员控制。
- m, ]6 {' c5 U; P- r% [ 据了解,黄某39岁,系融安县人,无工作单位,此前也没有违法犯罪的经历,目前,由于其行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目前,交警部门已扣留其非机动车,待其拘留结束后,针对其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也将进一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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