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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高速路上“天降轮胎”小轿车遭“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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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日18时30分许,王志强驾车行经G3014线奎阿高速时,前方道路上一辆大型货车的车轮胎忽然脱落,并朝着自己的车飞过来。“我当时已经来不及躲避,脑子里一片空白。”王志强说,即使已经过去一天,但一回想起当时那一幕,自己心里还是不自觉的一阵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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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货车的轮胎重量大概有60公斤,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从车身脱落,可想而知,产生的撞击力有多大。”12月2日,处理该事故的克拉玛依高速大队民警表示,当天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当他们发现小轿车时,车辆前部已经严重受损。
     据了解,货车驾驶员李师傅从奎屯前往克拉玛依送货。行驶到G3014线奎阿高速88公里处时,突然感觉到车身下沉。“我当时只听到‘嘣’的一声,就从后视镜里看到两个轮子飞了出去。”李师傅赶忙停车检查车况。但刚一下车,身后又传来一阵撞击声。他转身才看到飞出的一个轮胎撞上了后面的小轿车。而另一个轮胎撞上护栏后停在了路边。
     民警勘察现场后发现,货车停靠位置与轿车发生碰撞位置距离40米左右。经查,飞出的轮胎是货车左侧第五轴上的两个轮胎,由于钢盆螺丝松动,造成轮子脱落。
     王志强的车顶被砸变形,前挡风玻璃也被砸裂,前保险杠被撞碎,连悬挂车牌的部位也全部掉落。但比起受损严重的车辆,王志强还是很庆幸发生这样的意外,全车人毫发无损。“现在想想,还好飞出的轮胎先是撞上了护栏减缓了速度。如果直接撞上我的车,后果不堪设想。”
     大队民警表示,经调查认定,货车驾驶员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之规定,货车驾驶员应当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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