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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夫妻田地里抓癞蛤蟆食用中毒 一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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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8日,广西资源县两水乡塘洞村一对夫妻食用癞蛤蟆及癞蛤蟆蛋后中毒,造成一死一伤。
  这对夫妻见资源各乡镇很多人都在抓癞蛤蟆吃,于是也去田地里抓了癞蛤蟆及癞蛤蟆蛋。不料食用后不到3小时,两人均出现呕吐、腹痛、腹泻、头晕、胸闷等不适症状。
     2月28日晚12时左右,两人情况非常严重,3月1日凌晨1时左右被救护车送到了资源县人民医院急诊治疗。妻子中毒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丈夫被连夜送往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据了解,丈夫被送往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中毒救治中心抢救后,经过两次血液净化排毒治疗,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据了解,蟾蜍俗称癞蛤蟆,样子酷似青蛙,外皮比青蛙粗糙。它是一种有毒的动物,它的腮腺、血管及皮肤腺所分泌的白色浆液和蟾蜍卵含有30多种有毒物质。
    如果加工或处理不当,毒素可能会进入蟾蜍肉中,人食用后会出现头晕、头痛、呕吐、腹泻等症状,严重的损伤心、肝、肾等器官,甚至会导致死亡。
     癞蛤蟆毒素不是市民在家简单洗洗就能清理干净的,稍有过量就会致食用者中毒,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此外,大肆盗捕癞蛤蟆也是违法的。据森林公安介绍,癞蛤蟆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经过专门加工提取后具有一定药用价值。
  “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三有动物”,未经批准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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