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凌晨2点30分左右,武义县熟溪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被强奸了。 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找到了报警人。面对民警的询问,文文说强奸她的男子名叫徐某,至于具体经过,文文却支支吾吾,欲言又止。民警感觉其中另有隐情,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民警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强奸案。 2月27日下午,男子徐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找到了文文,双方加了微信好友并开始聊天。当天晚上文文和几个女性朋友在一家烤鱼店吃夜宵,徐某知道后就趁机联系上文文并带了几名男性朋友过来聚聚。期间几个人共消费了670元,但中途徐某和他的朋友都陆续离开了,最后这笔费用由傻眼的文文一个人支付。 文文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记在心上。 到了28日凌晨,徐某又再次联系了文文,希望能陪他一晚,并愿意出1500元,文文想想1500也不错呀,就同意了。 徐某到达宾馆后,文文又提及夜宵的钱,她认为双方都吃了夜宵,应该一人出一半。徐某表示愿意出400元,并当即拿出了400元放在床头柜上。随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但又因嫖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发生了口角,徐某未支付1500元,并将原先的400元也拿了回去。文文越想越生气,觉得自己吃了个大亏!于是恼羞成怒的她选择了报警,并谎称自己被强奸。 民警这才把事情彻底搞清楚,但是不好意思,不能为文文“主持公道”了。因为双方的行为已经构成卖淫嫖娼,现徐某和文文均被武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行政处罚。 + f% j, R T+ o!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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