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太湖论坛—常州最大的百姓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81|回复: 2

[说身边事] 未拴绳的宠物狗被车撞死 交警认定肇事司机无须担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3-1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初,南京市民孙某开车下班回家,撞到一只宠物狗致其死亡。狗主人陈某拦住孙某讨要说法。孙某觉得自己无责任,两人僵持不下,最终报警。江宁交警到场后表示,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对此类事故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所以,孙某无需担责。/ i$ s  B# {& m/ Q# 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北京秋花无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州站(QQ1415467672,1023578465)|西太湖论坛 ( 电话:18115021719 京icp备12035374号 经营性许可证:京icp证120520号 )

GMT+8, 2025-6-8 19:22 , Processed in 0.05690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