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市朱雀大街紫郡长安北区的小区业主很是郁闷。原来他们突然发现,住了6年的自家小区里面竟然有一片墓地,一想到每天要与十几块墓碑为邻,不少业主就感到十分晦气。当他们气愤地找到小区管理方时,物业表示,论先来后到,小区的建成还在墓地之后,因此他们无能为力。$ w4 I/ d( B' Z4 s% q: F7 {
由于开放商当初在造这个居民小区时是分期进行的,交付也是先后有序,此前的几年,由于造楼与售卖同时进行,小区内始终夹着各种围栏,因而生活在此的居民始终都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6 U h+ G/ U4 X' V
直至今年年初施工完成,原先的围挡拆除,小区打通后,F7楼的附近居民才惊讶地发现楼的西侧竟然是一片墓地,更让居民感到不适的是,由于墓地位置更接近菜场,每次居民买菜都不得不经过那片墓地。“每天都要来往于十几块墓碑前,心里瘆得慌。”F1楼的李女士表示。$ L4 m; k0 ^, ?2 H( E) W* v
更让居民无法接受的是,他们还得知,小区即将启动的健身活动区域建设选址也在墓地旁边。由此,一场徘徊在业主与物业、开放商之间的争议展开了。一些业主认为过错方在开发商并未尽告知义务,属于欺诈行为。“如果知道估计就不会考虑这房子了。”业主张先生叹着气表示。" E# W5 V# G( U7 L; C ?4 I$ ?4 Y
向开发商寻求说法的同时,小区业主还联系了物业。然而物业方面却表示,这片墓地的属地是归当地村民的,而村民在此处选址作为墓地又早于小区的开发建设,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由此,物业又将“皮球”踢给了开发商。截至目前,小区开发商仍未就此情况进行任何解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对商品的知情权,而作为经营者,也有义务履行向消费者真实说明提供的服务以及商品的具体情况。具体到售楼的案例中,若开发商有意因墓地的情况对业主进行了隐瞒,这就无异于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此有权要求赔偿。 ) ^+ H$ Q6 d: h! I6 g(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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