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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爆料] 男子约女网友 被要求不能开灯后摸到男人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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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2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6日凌晨,一男子打临安公安分局锦城派出所电话报警,称自己被人骗200元钱,他说他在某某路口。
     民警赶到路口时,小伙子看到民警就激动地说自己被人骗了。
    民警了解到,男子小李(化名),今年29岁。小李自称是在临安在一家足浴店里上班。小伙子文化程度不高,话说得磕磕绊绊,但民警还是理出了头绪。
    原来,今天凌晨,小李和朋友吃夜宵期间,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一个“美女”,两个人聊得挺好,“美女”约他出来见面。
    最后,两人约好在“美女”的房间里见面,“美女”还提出要200元钱,小李同意了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
    酒过三巡,小李满心期待地来到了“美女”房间,但是一进门屋里的灯全关着,“美女”幽幽地说了一声:“灯不要开了,我会害羞。”小李应了“美女”的要求。
     起初,小李摸了摸“美女”的一头秀发和飘逸的长裙,而后想与“美女”进一步发展时,不小心触碰到了“美女”的手臂,粗壮有力且肌肉线条明显,这显然是一名成年男子才会有的手臂,小李吓得一个哆嗦,一把推开“美女”,慌不择路地夺门而出。跑到大街上后,惊魂未定的小李马上打电话报警。
    民警通过小李提供的线索,在一出租房里找到了“美女”郭某。郭某大喊冤枉,“我们都是你情我愿,并没有强迫对方。”
     郭某说着拿出自己的手机给民警看,民警反问道:“你为何用美女的头像和小李聊天。”郭某低下头说:“如果我用本人头像,小李就不会理我了。”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郭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小李的行为已构成嫖娼,鉴于小李主动报案、陈述事实,从轻处罚。最终小李依法被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郭某则被处行政拘留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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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2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我也是醉了 不会假扮美女的那个男的是同性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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