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晚7时许,黄舣派出所接到报警,对方称有人在提款机上捡到钱,要交给派出所。派出所随即赶到现场,捡到钱的谭某还在银行门口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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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 r- c2 m. Z 谭某向民警解释,自己在黄舣镇邮储银行ATM机存钱时,捡到了3500元现金。谭某称,她是来银行帮表姐存钱,但是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机器存取款口里面有钱,她拿着钱在现场问了一圈,也没人知道钱是谁的。因自己没带手机,便请现场路人帮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民警清点,钱款共计3500元。因当时银行已经下班,民警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后将钱款代为保管,并留下了谭某的联系方式,准备次日前往银行调取监控寻找失主。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谭某就来到黄舣派出所,告诉民警她本人就是失主。自己报警捡到现金,然后又自称是失主,这个情况让处警民警觉得很“懵圈”。 谭某再次向民警解释,头一天她前往银行帮表姐存5000元钱,先行存入1500元,在存入剩余的3500元时,由于不熟悉ATM机操作,误将卡内的3500元取出。因不知道这钱是自己取出来的,以为机器故障或是人家的钱,于是报了警。但当晚回家后,谭某思前想后觉得不对劲,联系表姐查看银行短信通知时才发现,交给民警的3500元就是银行卡里的钱。 为了证明,谭某出示了表姐手机收到的取款通知短信。朱小燕介绍,民警随后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调取监控录像,核对存取款信息,确认了这笔钱系谭某操作失误取出,谭某随后从派出所民警手中将钱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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