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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告(三月):涉及义乌小商品市场拖欠工资、电动车肇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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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月一告(三月):涉及义乌小商品市场拖欠工资、电动车肇事等问题



      
今年二、三月份,市政府领导在网友的13个帖文上作出了批示,有关地区及部门处理情况如下:
      一、在网友反映武进泰富湾义乌小商品市场老板蒋某长期拖欠工资导致清洁工和保安罢工、市场经营萧条的帖文上,姚晓东同志批示:“请建中同志阅处。”
      经武进区调查,帖文中反映的武进泰富湾义乌小商品市场位于常州市泰富湾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内。该公司由常州市泰富集团控股。2009年12月,蒋某承包该处1-4层共计24000平方米用于经营泰富湾义乌日用品批发市场。因经营不善且与业主方时有摩擦,蒋某于2012年4月开始停发市场工作人员工资,至2013年1月28日,共拖欠员工工资35.5万元。为此,市场工作人员于1月15日罢工,并至区人社局要求劳动仲裁,导致市场大门关闭、停水停电,经营户情绪波动并称将要上访。对此,武进区政府专门召开协调会,确定由泰富集团先行垫支员工工资,所垫付款项在今后蒋某与业主方费用清算时扣除。2月5日,市场工作人员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另外,因蒋某债务缠身,没有能力继续经营泰富湾义乌日用品批发市场,提出了退出市场经营,所涉相关事项承租方与业主方仍在谈判中。
      二、在网友反映钟楼区广成路交通严重拥堵,呼吁政府尽快改造的帖文上,姚晓东同志批示:“请规划局、建设局和钟楼区根据原有规划和道路现状研究对策。”       经查,广成路从广仁路向西至江春路,道路全长约850米,道路较窄,仅为4米左右。沿线有欧家村、刘家村等大量老小区及常州市安全局、江苏国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车辆进出,高峰时段比较拥挤。因道路改扩建涉及两侧大量的房屋征收,工程筹资和建设难度较大,所以改造工程一直未启动。对此,市建设部门将与规划部门和钟楼区政府积极沟通,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结合周边地块改造,协调征收安置事宜,争取尽早将广成路的改扩建工程列入新一轮的城市建设计划。同时,积极推进前期准备工作,为道路的改扩建做好准备。       

三、在网友反映电动车违章肇事高发,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治理的帖文上,姚晓东同志批示:“请公安局了解一下兄弟城市情况,作些利弊分析。”
      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将主要从三方面切实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主动联合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深入市区电动车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开展集中清查行动,督促企业单位按规定生产、销售电动车,坚决抵制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落实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二是坚持育管结合。对电动车首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警告,对有多次违法违规记录的电动车驾驶人及时落实处罚措施。要求各大队在日常执勤中如发现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将当事人送至就近的执勤岗点进行教育,发放宣传材料,适情组织违法人员在路口、路段开展短时交通协勤。必要时,通知所属单位、新闻媒体等予以曝光,增强教育疏导效果。同时,要求各大队及时督促无牌无证电动车车主到指定地点办理牌照。三是强化路面管控。要求执勤民警提高非机动车管理意识,根据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违法行为出现的频率、规律,突出中心繁华区、居住密集区等重点区域以及早、中、晚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路面非机动车管理。同时加强“空中巡逻”,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网上监控,及时指令民警跟进查处,形成“空地互动”的良好格局。今年,争取路面电动车上牌率超99%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超85%。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交巡警部门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电动车驾驶员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优良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四、在网友质疑武进区湖塘镇政府于2012年初以极低价格将属于集体资产的定安路北侧商业店面房(原江苏航宇铜材厂所属)出让给个人的帖文上,姚晓东同志批示:“请建中同志阅处。”
      武进区就帖文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店面房出让日期问题。据调查,店面房转让时间为2002年,而非帖文中所称的2012年。原江苏航宇铜材厂系湖塘镇镇办集体企业。2001年,湖塘镇拟将该企业产权转让给企业法人代表李某,并对该企业资产进行了评估。2001年底,因原铜材厂厂区地块规划为湖塘消费品综合市场。经湖塘镇与李某双方协商,厂区内部的房屋建筑物等设施不再转制,定安路北侧商业店面房仍转制给李某。2002年3月12日,湖塘镇政府与李某签订转制协议,2002年3月22日李某一次性交清了转制款。2005年,因城区建设招商及拆迁需要,经协商,李某同意将定安路北侧商业店面房暂时移交至湖塘镇市管办(湖塘消费品综合市场)管理。2011年,因该店面房明确暂不拆迁,根据李某本人要求,湖塘镇政府将上述店面房经营管理权交还其本人。2012年5月23日,湖塘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与李某签订协议,完成相关移交手续。(二)关于店面房转让价格问题。定安路北侧商业店面房的转让价格是根据转制当时的物价指数,参照周边同类店铺价格,本着公开、公正原则,通过评估、审核,由江苏武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苏航宇铜材厂资产评估报告(武会评[2002]第8号),明确定安路北侧商业店面房(评估报告称为南大楼)评估价值为1230600元。       
          五、在网友反映新改造的龙锦路部分路段迟迟未完工的帖文上,史志军同志批示:“请建设局会同天宁区政府尽快打通该路。”
      经查,龙锦路是连接青龙西路和横塘河东路的道路。龙锦路改造工程于2009年7月启动,至2010年6月已完成大部分路段的施工。尚有小部分路段未完工的主要原因是,该道路距青龙西路150米处有一被拆迁户迟迟不肯搬迁,致使工程停滞。为此,青龙街道办事处决定走司法程序,从2011年3月开始,将该被拆迁户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搬迁并腾空房屋。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二审判决,依法支持青龙街道办事处的诉讼请求,但该被拆迁户仍拒不执行。之后,青龙街道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又多次上门做工作。该被拆迁户已签订拆迁协议,拆迁工作预计于2013年5月1日之前完成。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进行放线等施工准备工作,争取今年9月底建成通车。
      六、在网友质疑刚建成一年半的戚墅堰火车站东地道(即泡桐路地道),其花岗岩盖板已多处破损的帖文上,姚晓东同志批示:“请玉清同志阅,破损处尽快修复,质量问题检查回顾,采取必要措施。”
      经市建设局调查反馈,戚墅堰泡桐路地道长度为358米,工程于2009年7月25日开工,于2010年6月20日竣工,施工单位为常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下半年,市建设局在工程质量复查过程中发现了泡桐路地道与泡桐路路面出现多处起拱和裂缝的情况,并有不断发展的趋势。经过道路设计、管理、建设、监理单位专家综合分析并经取样检测后,确认造成泡桐路地道与泡桐路路面出现多处起拱和裂缝的原因是,道路路基上的二灰碎石结构层使用的是含硫的粉煤灰(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均未对二灰层中的硫含量作明确要求)。为此,按照“质量终身制”要求,市建设局于2012年初要求施工方对泡桐路及地道进行返工,一切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但考虑到戚墅堰大桥当时正在施工,即时启动修补工程将会影响居民出行,因此将返工时间调整至2012年底,预计整个维修工程将于今年4月中旬完成。此外,针对含硫石灰粉煤灰碎石会因吸水膨胀导致路面拱起的问题,建设部门已改进工艺,今后不再使用石灰粉煤灰碎石层。
      七、在网友反映新北区圩塘城管除夕在拆违过程中殴打老人小孩的帖文上,姚晓东同志批示:“请笑冰同志阅处,网民说得好,违章应拆除,执法要文明。”

      经市城管局调查反馈,2月9日上午,在前期多次处置圩塘新村三村197号户主陈某违章搭建未果的情况下,春江镇政府再次组织对该违建实施拆除。处理过程中,陈某亲属情绪激动,双方发生肢体接触。春江镇黄海社区书记随即拨打了110,圩塘派出所唐警官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对围观人员进行劝导疏散。但陈某家属坚持要求在现场解决问题,并围堵现场工作车辆,造成现场200余人聚集,场面混乱。后经黄海社区书记提议,由春江镇拆违办、黄海社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陈某亲属代表进行调处。经商议,达成如下意见:(1)违章搭建影响新村整体环境和形象,并存在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拆除;(2)对于圩塘新村及镇内其他违章建筑一视同仁,坚持有违必拆,欢迎包括陈某及亲属在内的群众对拆违工作进行监督;(3)陪同陈某及家属到医院进行检查,如发现陈某及其亲属因本次拆违受伤,镇、社区将负责到底。目前,违建已拆除,陈某及其亲属情绪稳定,未发现有受伤情况。为吸取本次事件教训,新北区政府要求春江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拆违队伍素质建设,在拆违工作中,要做细做实,在尽可能取得群众理解的基础上稳妥推进,文明执法。
      八、在网友建议在市行政中心增设残疾人专用车位的帖文上,姚晓东同志批示:“这个建议很好,请沛然同志安排。”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将市行政中心东、西地面停车场南边入口处的第一个车位设定为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该类车位有醒目的标志,并且安排专人管理,除残疾人用车外,任何车辆不得占据使用。
      九、在网友呼吁对我市境内电镀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的帖文上,费高云同志批示:“请环保局史政达局长、安监局宋明岗局长阅。可以安排进行专项检查,并会同相关辖市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原则上这类重污染企业要减少,如果是产业配套必须的,应当考虑相对集中,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治污问题。”

      据调查,根据2007年9月修订的《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我市的新建电镀项目已被严格禁止。同时,在环境倒逼机制作用下,电镀产业规模不断压缩。目前,市环保局正会同市经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镀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对含氰电镀、含氰沉锌等落后工艺要求企业必须淘汰。同时严格按照《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督促企业对含氰废水单独收集与处理,并做到车间排放口达标。整治工作结束后(预计于2013年6月结束),对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准予继续生产;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或通过整治不能达到相关标准的电镀企业,一律停产;对停产后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予以关闭。经初步排查,预计最终保留的电镀企业(不含设立电镀车间、工序的企业)将由2008年的90家左右下降至74家左右。
      今后,市环保部门还将严格日常监管。在对电镀企业及含电镀工序企业日常环境监察中,将含氰废水收集与处理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督促企业规范管理,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如发现有关电镀企业污染问题可以拨打环保热线“12369”进行举报。
      十、在网友反映小微企业承受不起人才市场进场招聘费用的帖文上,费高云同志批示:“请人社局吴新法局长阅,并拿出如何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场招聘费用的具体方案”

      近年来,市人社局已经出台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聘员工措施,每年安排各类公益性招聘会30场次,免收进场招聘费用。近期,市人社局就如何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聘负担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如下方案:1.增加市人力资源市场公益性专场招聘会的场次。今年将在原计划30场公益性招聘会的基础上,增加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从4月份起,每月举办一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公益性专场招聘会。2.把今年4月份确定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聘服务月”,举办“进乡镇”、“进社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公益性招聘会,集中组织发布一批招工信息,提供免费推荐服务。3.加快人力资源无形市场发展。及时更新“常州公共就业招聘服务网”、“常州人才网”等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开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聘专栏。加快“就业e图”本土化建设步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登陆互联网后可以通过“就业e图”进行免费在线自助服务,实施互动交流。4.抓紧制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预计将于6月份之前完成并组织实施。
      十一、在网友反映武进城区多处人行道板因设立信号灯杆遭损坏且未及时修复的帖文上,费高云同志批示:“请武进臧建中区长责成相关部门迅速整改,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武进区要求区住建局对已建成的信号及监控设施杆件周边未恢复的市政和绿化进行恢复。因涉及的点较多,预计整个修复工作需一个月左右。此外,武进区还明确,今后新实施的类同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先到区住建局办理开挖手续,由区住建局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组织恢复,从而避免建成后恢复不及时和恢复质量不到位的问题。
      十二、在网友反映市公交公司在公交运行班次设置、油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帖文上,姚晓东同志批示:“请文荣同志阅处。”
      市公交公司就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将相关情况在网上进行了反馈,相关答复链接。   
十三、在网友对h1、h2路始发站和终点站调整提出质疑的帖文上,费高云同志批示:“请交通局刘文荣局长研究,以‘便民、惠民’为原则,尽可能完善好改线方案。”
      市公交公司就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将相关情况在网上进行了反馈,相关答复链接。
                                                           《市长与网民》回应小组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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