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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身边事] 汽车精神损失费! 这笔帐到底该不该算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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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汽车精神损失费! 这笔帐到底该不该算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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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  }; A3 t% `  今年上半年,武进车市呈现出一个新的特点,新车市场低迷,而二手车市场火热。在二手车市场里,人们谈论最多的就是旧车的折损费问题。折损费又被称为贬值费,是指因他人侵权导致的车辆在使用性能及舒适性、驾驶操控性方面的价值的减损,而反映到二手车市场就是实打实的人民币。
3 h8 x2 s$ [" r6 }9 P  汽车也有精神损失费 几千到几十万不等
. y4 p2 y5 B  ~  “就撞一下,万把块钱的差价没了。”小超的雪弗兰科鲁兹刚买了不到一年,在本月初的一次高架连环撞车案中,他车子的后防撞钢梁给人硬生生的撞歪了。“当时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支付了我修车的所有费用。”本以为车子修到完好无损,自己没有掏一分钱,还不算是亏的,但是小超到二手车市场一问,顿时傻了眼了。“同等车况的车子,我如果出手的话,我的车子至少要比别人便宜一万块钱。”
2 K5 N9 [( h' m$ g' U. h/ h, a5 J  “出过车祸的车打点儿折扣这还算是好的,如果是出了重大事故,尤其是死过人的,我们收过来卖都不好卖。”梅宇宽是二手车市场的一位评估师,两年多的评估经验,自称还是这一行的小学生,还有许多东西需要学习,但是对于出过车祸的二手车,态度还是蛮肯定的。“大多数人对于车祸死人是很忌讳的,这个我们也都能理解。而且只要走的是保险途径,这些东西一查就可以查到,很透明的。”也正是基于这些因素,汽车的折损费在二手车市场里往往被戏称为汽车的精神损失费。
8 v- }# `0 i. y$ Y4 n  梅宇宽称,也不是所有的车祸都会导致车辆的贬值,这主要还是看车祸损坏的是车辆的哪一部分。车祸损坏的部件可以大致分为可更换件和不可更换件,一般可更换件不会影响二手车的价格,而不可更换件则会大大降低二手成交的价格。“像车灯、轮胎什么的,坏了拆下来换一个新的就行,对整车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但是像大梁、车顶、底盘、车顶就不同了,这些都是一体成型的,属于车辆的结构件,这些部分一旦损坏,那要么切割更换,要么整形矫正,总之都会对车子的整体性能造成影响。” 9 p7 T8 c/ W, O% \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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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汽车精神损失费该不该算 法律上也没有定论& n3 h* K1 k  C/ h!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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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手车市场,一旦车辆的结构接也就是不可更换件在车祸中造成损伤,那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损失转眼就没有了。对于这部的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要想得到这部分的补偿,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不同的法院却有着不同的判决,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有的甚至根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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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28号晚,网络红人郭美美开着干爹送的玛莎拉蒂被人追尾,随后她向法庭提出了贬值金额高达21.3万元的汽车折损费。这件事情在当时的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但是随后又不了了之了。; L% B, A, B" d- F!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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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2月,常州市春江镇发生一起货车和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两车都受损,最后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通过轿车车主刘某的多次诉讼,2011年4月,法院判决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刘某车辆损失2000元,超出部分包括车辆贬值费5万元在内共150100元由李某赔偿。4 ~' w9 F& e0 M+ ~8 q3 C5 f% d

7 w( a, k6 q# Z+ [- Q$ F) c  同样是在常州市,武进区交巡警巡回法庭的秦雪松庭长却对汽车折损费表示了否定的态度。“虽然目前还没有收到类似的诉讼,但是巡回法庭对于此类诉讼请求不会予以支持。”他说,法律上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车辆损害,原则上是恢复原状,而恢复原状显然不包含汽车的折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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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各地法院对于贬值费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意见不一。北京、江苏、四川法院有部分予以支持,但是重庆市法院却明确予以否定。 1 ?9 T2 Y0 s! K- G+ q9 \: g1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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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算清这笔帐有待于市场和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H5 A- X7 \9 M# k* P

- }5 O$ e0 H" l1 B* r' Y+ S  一事两判,这似乎是一种不合理的做法,但这也正好反映了目前民众对于汽车折损费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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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4 w5 m0 l  一方面,车辆的折损是实实在在的,在二手车市场上都是可以用真金白银计算出来的;另外一方面,中国的二手车市场刚刚起步,并不成熟,对于二手车辆的价值全凭评估师自己一人的估算和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独立权威的鉴定评估机构几乎还处在空白期。实测价格尚且难以估算,精神损失更是难上加难。没有深厚扎实的市场基础,也就催生不出独立细化的法律条文,所以对于汽车折损费的判决全靠法官个人拿捏,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7 Q( O) c4 ?( f

: g) C) `: Z, R8 j* @6 X; S  “如果支持了汽车折损费的判决,那非但不利于解决社会矛盾,相反会激起更多的社会矛盾。”秦雪松庭长不无担心的说,就目前来看,对于汽车折损这一块的判定金额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判多判少都会带来矛盾,矛盾的双方自然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多的获利,这势必会造成诉讼成本的提高和诉讼周期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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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感言:诚如秦雪松庭长所说,法律是用来调和社会矛盾的,所以一般也都会滞后于社会矛盾。但是,现在汽车折损费这个矛盾已经开始激化,那相关的法律部门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着手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文了呢。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司法部门先行一步,对汽车折损费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规定,那相关的鉴定评估机构肯定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二手车市场也会在法律条文的规范下,更快更好的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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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手车市场待售的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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